鱼和熊掌不可兼得

2019-03-05 22:18:52

收购的意图,首要是在保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一起下降产销本钱。
公司要想出产出适销对路的
产品,首先应请求质量适合的物品或劳务。假如“物美”的成果,会致使购入本钱偏高,则不符合经济准则;假如“物美”代表的是超高质量,例如过度精细的机器设备,没有合格的人员加以准确的使用或保护,相同也会形成糟蹋。由此可见,质量应以合适可用为准则,盲目寻求高质量并不恰当。
其次,为了确保公司再出产的不断进行,物品送达的时刻与数质变不行忽略。如果交货时刻太早或数量太多,就会形成仓储负担过重,积压资金;交货缓不济急或数量应防止太早或太晚。
再以下降产销本钱的意图来看,恰当的报价应是首要的要素。若“价廉”的成果,有必要支付质量低质的价值,或损伤其与供货商的联系,甚或交货日期拖延,交货数量缺乏,均非适合,所以就长期、稳定的供需联系而言,寻求公平、合理的报价才是准确的做法。
有时,为使产销活动接连不断,有必要抛弃下降本钱的方针。例如为尽快供给出产所需的物品,无暇与供货商慢慢议价,致使收购本钱偏高;或是当质料来历有限,为保持满足的数量以供给出产所需,也必将促进存货本钱上涨,使产销本钱无法下降。
反之,为使产销本钱下降,长时刻消耗心思的议价,可能延缓了交货时刻;而过低的收购报价,也会影响供货商交货之意愿与实际运送交货的数量。
总之,“物美价廉”固然是收购的最高请求,但现实状况通常是“鱼与熊掌不行兼得”。因而,在质量与报价二者之间进行选择时,有必要就本钱、效益的联系加以衡量,防止捉襟见肘,所谓“一分钱,一分货”、“名副其实”才是收购的终究意图。此外,需要恰当的交货时刻与数量,以免影响了
产品销售和最佳时机。